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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宣判 两被告被判死刑

2003年01月24日 07:28

  中新网1月24日电 北京市数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3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廖少辉、廖少武被判处死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廖少辉、廖少武于2000年到2001年,利用虚假身份证及验资报告在北京注册成立一家经贸公司,从税务部门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为全国各地的200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共计人民币15400多万元,受票单位用于抵扣税款1.4亿多万元,到案件侦查终结前,有1亿多元抵扣税款还没有被追回。

  被告人王芳、王浩明知廖少辉、廖少武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帮助其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发后,他们还积极帮助廖少辉等人销毁相关票证材料。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两名被告人廖少辉、廖少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王芳、王浩有期徒刑11年和6年,并分别处以罚金40万元和20万元。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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