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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率先出台中国首个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办法

2003年01月24日 08:51

  中新网1月24日电 23日据广州市人事局透露,中国第一个公务员职位管理办法在广州出台。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从今年起,广州市政府所辖各级行政机关不按规定自行录用、调任、转任的国家公务员,以及自行晋升、确定职务的,将一律无效,职务、工资及福利都不予兑现。

  据报道,《办法》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根据职位设定的职务和职位说明书设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任命国家公务员;不得用低一级职位任命高一级以上职务;按照人职相宜原则,除个别专业性较强、轮岗交流困难的职位外,不允许脱离职位任命职务。

  从今年起,广州市所有行政机关职位必须坚持“一人一职”的原则,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兼职的,应当报职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如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不得兼任下一级的领导职务。

  广州市人事局有关人士表示,出台的《办法》是整个公务员管理的基础。公务员职位设置是依据“因人设职”的原则,若不严格管理,随意性太大就会动摇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基础。因此《办法》对违规者还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未办理职位空缺审核备案确认手续,或不按任职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自行录用、调任、转任的国家公务员,以及自行晋升、确定职务的,一律无效,不予确认职务和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者建议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报道称,该办法的制定历时3年,是中国第一个对公务员职位调整、增减及使用作出具体规定的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公务员管理更加规范和科学。


 
编辑: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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