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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慕大高等法院下禁令 华晨中国股权转让受阻

2003年01月27日 09:39

  中新网1月27日电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正当市场认为华晨股权之争告一段落时,围绕股权转让再起风波。

  百慕大禁令

  1月22日,从华晨中国注册地百慕大传来最新消息,百慕大高等法院下达禁止令,禁止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出售或转让其股份或转让的股份进行登记注册,禁止新华晨集团向吴小安、苏强、洪星、何涛等四名董事出售股份或对已经出售的股份进行登记。

  据了解,禁止令起因于香港华博财务有限公司诉华晨中国汽车和四位董事吴小安、苏强、洪星、何涛以及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和辽宁省刚刚成立的华晨集团有限公司。禁止令基于华博财务提供的书面陈述和其代理律师王海的意见和承诺。

  百慕大高等法院还要求,在禁止令下达后14日内,上述被告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陈述材料。据悉禁止令还传至香港证监会、港交所以及美国证券监管机构。

  在香港上市的华晨汽车1月23日早上停牌并及时发出公告称,将会采取所有可能及必要步骤和行动回应有关指控,而收购方新华晨集团将就法庭命令寻求法律意见采取适当行动。公司顾问里昂证券及香港证监会就法庭的禁止令对收购建议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紧急磋商,华晨汽车股份停牌前报1.88港元。而在此前的3个月内,该公司股票连续上涨,几乎翻番,华晨解释说不知道什么原因。

  小股民起诉

  而在此前的1月18日,香港部分中小股民通过罗国贵律师事务所向香港证监会和交易所提出质疑,要求监管机构调查华晨汽车去年以来的一系列公告,是否涉及虚假资料或延迟披露,并要求证监会给出满意的解释。否则将要求会见香港政府高级官员及立法局议院跟踪事件。

  罗国贵律师告诉记者,华晨汽车去年4-5月份就传出大股东之间的纷争,香港及内地媒体也作了相关报道,因华晨管理层不按规定披露有关情况,使不少股民受损。去年8月向证监会及港交所投诉,但未被受理;11月又有部分股民向立法局议员胡经昌投诉,胡也向证监会作过反映,也没有回音;随后又有小股民委托律师向证监会投诉,但所有投诉均石沉大海。

  罗国贵强调,新华晨集团以每股0.1港元、总价1.446亿港元收购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所持有的39.45%华晨股权,较当时市场价格1.46元折让约93%。若上述股份以当时市价出售,基金会可额外获得19.4亿港元。如果是市场行为就应该按市场规律交易,以香港的自由竞争机制,小股民提出以0.2港元、甚至0.5港元收购行不行?监管机构应勒令有关人士,以实际价格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建议。

  香港证监会表态

  对于香港小股东不满新华晨集团低价收购华晨汽车股份的指控,华晨汽车有关负责人强调,过去已发出的公告全部资料真实完整,并已披露当时公司董事会所掌握的全部股价敏感资料。

  香港证监会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注意到华晨中国汽车去年以来的有关信息披露,并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一旦接到股民投诉,一定认真查处,但证监会不愿就其他事件发表评论。发言人还强调,此事的调查与否绝对与投诉人或被投诉人的身份无关,如果有必要,香港证监会将与中国证监会联系协商。(李俊)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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