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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中国"反洗钱"机构将秘密上岗?

2003年01月27日 11:09

  中新网1月27日电 1月3日,新任央行行长周小川连着签署了三个行长令,并且这三个行长令都与时下议论最多的“反洗钱”有关。

  行长令于15日向社会公布,并于3月1日实施。行长令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分支机构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下属分支机构执行本规定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应当制定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为了详细了解北京金融机构设立“反洗钱”机构的情况,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对一些金融机构作了采访。

    多数金融机构无可奉告

  本是一项常规采访,可在记者与金融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却颇多周折。

  几天来,记者电话采访的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浦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农村信用联社等几家金融机构均以无可奉告作答。

  更有意思的是,北京市农村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反问记者:行长令跟你们报纸有什么关系?收费不收费?记者表示报社有新闻采访权。她则说,不知道有行长令,她要查一下,才能知道。至于更为详细的情况,她不清楚。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则以要请示领导为由,拒绝记者进一步的采访要求。

  记者后来联系到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前身是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管理部已经就行长令的有关规定作了总体部署——已经成立了“反洗钱”专门机构,人员已经配备完毕。但是因为此项工作才刚刚开始,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金融机构监控力量有限

  随后,记者联系到一家商业银行的北京分支机构。在记者的要求下,一位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些情况。

  他告诉记者,虽然行长令要求各金融机构都应设立“反洗钱”的相关机构,但就分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分行掌握的信息其实是非常有限的。因为,一个机构或个人需要洗钱的话,往往会在几个银行之间进行多次转账,所以仅靠一个商业银行内部的监控是非常有限的。

  事实上,在没有颁布行长令以前,商业银行对一些资金的异动也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人民银行报告的。其实,在金融电子化比较发达的现在,人民银行已经有条件对一些大额资金异动及时监控。

  他介绍,分行每月也要接待几次公安机关的账户调查,至于哪些账户涉及“洗黑钱”则他们也不太清楚。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分行提供的仅是信息,至于与公安及司法机关协同作战,则是央行要考虑的事情。一些银行的分支机构则无法知晓,目前也无法知道自己如何协同配合,作好“反洗钱”工作。

  不过,他介绍,根据央行所制定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将具体监控以下情况: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属于大额支付交易,今后都将受重点监测。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编辑: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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