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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文章:娱乐江湖“无间道”

2003年01月29日 15:43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联系电话:68994602)

  娱记和明星是鱼水关系,但不是鱼水交欢,而是生物链中的追杀关系

  “什么时候你听到明星的名字就想吐,什么时候你就是真正的娱记了。”李卓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开始在湖南某都市报纸做娱乐记者时,主任给新兵们上的第一课。这家媒体在娱乐圈中因为爆炒和耸人听闻而著称。

  当时,李卓刚从一所西部一所著名大学的新闻传播系毕业,他坚信娱记是最具敬业精神的记者,但是“做了娱记然后又退出这个圈子以后,我还是这样认为,不过要在这句话之前加一个前缀限定词:港台和英国的娱记。”他在辞职后,每当看到人们拿着娱乐报纸津津有味地大谈特谈的时候,内心就油然而生一种同情,“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在这位年轻记者愤然离开的背后是国内娱乐媒体浓黑的现实:大部分娱记还是娱乐工业食物连上最特殊的一群,“准确地说,他们是娱乐圈的一个组成部分。”乐评人江小鱼评价说。原因在于,国内的娱乐记者大多拿着媒体和娱乐圈的双份收入,他们的身份游离于媒体和娱乐圈之间,就像电影《无间道》中的“卧底”一样。

  “本质上,他们不属于媒体,属于娱乐圈,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记者,充其量也只是一个‘传媒从业者’。”因为记者应该是客观、独立和公正的,但娱记不是这样。

  事实上我们不得不承认,娱记们很难做到这一点,他们与明星的关系是一个敏感而灰色的地带,任何一个有骨气有正义感的记者都可以在某一瞬间决定把事实的真相说出来。但是,可怕的是一种风气的弥漫,“熟悉了娱乐圈里经常发生的人红大家一起拱,墙倒众人齐力推的游戏规则后,我觉得自己不能再愚弄读者这惟一的受害者了。”刘冰(化名)又是一位负气离开的娱记,曾在某晨报作过娱记的他目前正在深圳一家报纸做法制记者。

  “在国内的娱乐圈里,制造的新闻永远比发生的新闻多。”在北京某影视公司制作娱乐节目的张颖说,“我所接触到的娱记无一例外地宁愿捕风捉影地报道一些绯闻也不愿意搞这些明星阴暗面的报道。我想张俊以也是一个例子吧!”

  让刘冰记忆犹新的是,2001年他在山西大寨看着红豆在众多的观众和媒体面前欢呼跳跃,当时他也像其他的同行一样,把镜头对准了这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很阳光的明星,“我相信当时肯定有人知道红豆很快就会出事情,因为在北京的一所舞蹈学校里,已经有人打出了关于这个男人某些事情的声讨横幅。但是直到红豆从住所被警察带走,有哪家媒体的娱记有关于他的反面新闻的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他想明白的时候,他已经得罪了某些明星,用行话说就是“断线了”。

  盘点这几年的娱乐新闻,在喧哗与躁动之中我们似乎可以发现一个怪圈:大部分的报道是媒体跟在警方和税务机关甚至公关公司的产物,真正独立的“狗仔”在中国缺席了。就像鲁迅在《鬣狗的风度》中描述的,鬣狗常常跟在跟在狮虎等猛兽之后,以它们吃剩的兽类的残尸为食,在猛兽们撕咬猎物时,它们会非常优雅地在一旁等待。

  在这个鬣狗当道的年代,我们也许只能期待真正狗仔的到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原标题:娱乐江湖“无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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