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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加丽摄影师怒告新浪 法院18日正式开庭审理

2003年02月10日 09:59

  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下午,“张旭龙起诉新浪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会上,张旭龙公开了他的民事起诉状,提出要求被告新浪网站在指定媒体上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有关损失两万元。

  会议一开始,《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的摄影师张旭龙便就此事的来龙去脉作了相关介绍。他说:“我用了近两年时间为汤加丽拍摄了若干人体摄影作品,其中140余幅作品由汤加丽收入这本集子,并由人民美术出版社于去年秋出版发行。但是,今年1月,我发现新浪网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将其中的8幅作品在网站发布,其中有7幅作品在某些部位上加注了马赛克。同时,其发布的作品质量低劣,且在其中一些作品的部分位置上打了马赛克。”张旭龙认为此举是在故意诱导读者认为“这些图片有不宜公开的内容”,严重损害了他在摄影界的声誉,并对人体摄影这个行业进行了侮辱。

  随后,张旭龙的律师进一步阐述了他们的申诉内容:“新浪网在未经张旭龙允许的情况下发表其作品,侵犯了张旭龙的发表权。同时,在所发表的作品中没有署名,又侵犯了张旭龙的署名权。最后,新浪网对作品进行了剪裁修改,尤其是在作品中加入马赛克,严重地侵犯了著作人的保持作品完整权。”而就为何索赔款项定在两万元一事,律师表示:“那只是我们的象征性索赔,索赔不是目的,我们是为了净化人体艺术摄影这个市场,决不允许类似侵权事件再次发生。”

  会后,该报记者就此事与新浪网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他们表示目前不愿就此事发表任何评论。而再次打开新浪的相关网页,已被告知“对不起,找不到该页”。而记者于1月初撰写并在本报刊发过的《马赛克激起摄影师之怒》一文,却被选登在了新浪的相关网页中。

  据悉,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定于2月18日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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