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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视点》文章:春节——一条永远流动的河

2003年02月11日 14:03


春节是已成为中国人心中的一种情结

  (声明:刊用《华声视点》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华声视点》。)

  说不上从什么时候开始,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关于春节--也就是关于"年"的传说。传说在很古很古以前,一到年关,便有一种名字叫"年"的怪兽出来糟蹋人。没得办法,一到年底,惊恐的人们便聚拢在一起,点起篝火,燃放爆竹,用这些办法吓退这种怪兽。以后相沿成习,便形成了今天这样的过年习俗。这个故事到底起源何时,笔者并未考证,但似乎在称得上古籍的文献中均未能发现它的身影,所以笔者怀疑这传说很可能便是近20年来的文人"杰作"。其实,最早的"年"起源于农业祭祀,是农耕文化的产物。

  春节的灵魂

  现在我们所遵循的许多年节习俗,大部分都可追溯到汉代。如贴门神的习俗,在汉代就已经出现,当时的门神是用桃木刻成“神荼”、“郁垒”两个人形。人们相信将它们挂在门上,鬼神见状,必定逃之夭夭。除贴门神外,民间还有挂苇索的习俗。苇索就是草绳。绳子能捆人,自然也能捆鬼,过年时把绳子挂在门上,鬼自然会退避三舍。这种习俗在中原地区已经失传,但在邻国(如韩国)及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如苗族地区)还能见到。此外,当时无论是宫廷还是民间,都有跳傩驱鬼的仪式,而且这些风俗至少在隋唐以前都有保留。因为年底有鬼神来袭,于是除夕夜亲人们都要聚拢在一起,就是身陷牢狱的囚犯也不例外。这便是后来的守岁习俗的由来。如《晋书》中,就曾记载有放犯人回家过年,与亲人一起守岁的故事。守岁时,为拒鬼神骚扰,聚拢在一起的人们还要在院子里燃点篝火,燃放爆竹。最早的爆竹就是往火堆里扔的竹节,人们认为竹节遇热爆炸,这巨大的声响便可驱鬼。随着医药学的发达,晋代市面上还出现过一种蒙人的"高科技产品"--"却鬼丸",据说元旦那天,男左女右,把它系在胳膊上,便可以辟邪恶、退鬼神。说到这里,我们就会看到,今天喜气洋洋的春节在古时曾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恶日!

  除上面说过的贴门神外,当时家家户户还有贴春联的习俗。以前正房居中的位置有一个厅堂,这个厅堂的前面是没有墙的。为支撑厅堂房顶重量,下面要有两个柱子竖在相当于门框的这个位置上,最早的春联就贴在这两根楹柱上,所以对联也叫"楹联"。又不知过了多少年,人们在贴对联的同时,还要贴上大大的"福"字。后来,民间还出现了倒贴"福"字的说法。据说这一习俗始于清代的慈禧。那时每到年底,慈禧都有给大臣们赐福的习惯。有一年,恭亲王的福晋把慈禧赐给的"福"字贴倒了,犯下了杀头大罪,太监李连英忙为福晋打圆场,说:"老佛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新年赐福,福真的到了,福到了。"从此民间便有了倒贴"福"字的习俗。当然这只是传说而已,不足为据。

  过年的习俗一直在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而这不变的东西便是春节的三大要素:庆丰,祭祖,驱鬼。传统春节的三大灵魂就是到现在也还没有太大的改变。只是有些东西现代人已经不知其本意罢了。

  一种民俗它为何能传承千年而不衰?这主要是信仰的力量。从历史上看,人类的早期年节习俗确与宗教活动有关。以至于我们的邻国韩国、朝鲜和日本,至今仍将"年节"称之为"祭"。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更新,春节仪式的文化内涵也在发生变化。节日仪式中以强化家族亲情力、巩固社会影响力、增强人际关系亲和力的因素受到了普遍的重视,祈福避灾、休养生息的文化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年节仪式的功能已经从着力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向着调剂人际关系的方面发展。而这一变化应该说与古代城市的迅速崛起具有密切关系。最早的拜年之风始于汉代,而唐宋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作为以儒教立国的国家,拜年的主要内容自然是拜访宗族长老、家族前辈和官场首脑。人们力图通过这种年节拜访,增进彼此的情感交流,以增进宗族、家族抑或是团队的凝聚力。唐宋时,拜年之风日盛,疲惫不堪的人们急于从这些繁文缛节中解放出来,于是出现了年底递送贺年片的习俗和团拜的习俗。许多朋友一直认为寄贺年片的习俗乃是个从域外传来的洋风俗,但实际上这个习俗早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当时,随着大都市的迅速崛起,人们--特别是达官贵人、行商坐贾们不堪社交活动的重负,每逢年节,便会命自己的伙计们拿着贺年用的帖子送往各家。有时伙计偷懒,将帖子往客户门前一丢,就算完成了任务。如此算来,中国过年送贺卡的习俗不知要比西方早上几百年。

  除通过拜年、团拜、送贺卡等仪式增进亲情外,娱乐活动的增加也是一个全新生长点。古人守岁是在篝火边进行的,守岁过程中人们点起篝火,燃放爆竹,同时还要身披熊皮,跳起神秘狂野的傩舞,其目的就是为了驱鬼。但到了后来,神秘的傩舞渐渐从宗教仪式中解脱出来,变成了纯粹的狂欢。在宋代的大都市中,春节期间还出现了最早的"舞场歌馆",欢庆的因素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我们还需要过年吗?

  的确,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冲击,春节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日趋淡化。如果一定要究其原因,原因至少有三:

  首先是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的冲击。对于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外来的"先进"文化有时确实是很可怕的。因为强势文化的背后必有强势经济做依托。在这些所谓的强势文化面前,人们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信。这是我们遭遇"强势文化"时产生的第一个误读。确实,在许多人眼中,先进的生产力就是"先进文化",就像文革时全国羡慕上海,改革开放后全国都向往广东一样,谁的经济发达,谁就必然成为国人的楷模--大到产品,小到方言,莫不如此。

  其次,我们生活水准逐渐提高,以往需要在春节这样的大的年节才能得到的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在平时便可随时得到,这在客观上也使得传统春节失去了它往日的魅力。

  第三,过多的行政干预使传统节俗改变味道。"民俗"顾名思义就是产生并流行于民间的风俗习惯。土生土长、花开花落是民俗发展的自身法则,如果进行过多的人为干预,特别是行政干预,民俗就很容易失去原有的味道。民众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文化的传承人,他们有权利来决定自己文化的取舍。

  俗话说"盛世无忌"。多元文化的共存,说到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我们需要发扬我们自己优秀的传统文化,但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排斥外来文化。历史证明,文化的发展也始终遵循着优胜劣汰的原则,碰撞、比较,只能促使我们的传统文化更加健康发展。一个真正文明的民族,它之所以文明,是因为它深深地把握了自己民族的文化底蕴,同时把别人好的东西拿来,将它化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真正的高手。历史上,我们的不少节日也是"舶来品",如汉代出现的元宵节,唐代出现的盂兰盆节等,它们都是从域外传来的洋民俗。事实证明,它们非但没有对我国传统节俗造成多么严重的冲击,反而丰富了我们的节日生活。时至今日,还有谁认为这些土得掉渣儿的传统节日是"舶来品"呢?传统节俗衰微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降低了我们对丰盛的年节习俗物质的欲望。这个问题不仅我们学术界需要反思,商界、企业更应该反思。因为我们节日的传统食品的构成,都是建立在食品极度匮乏之基础上的,对于那时的人类来说,能吃上饺子、元宵、月饼、鸡鸭鱼肉这些高蛋白、高脂肪、高热量的食品,可算得上是多大的享受?!但是,时代毕竟发展了,在营养过剩的今天,原封不动地将这些高能量的食品摆在人们面前而受到冷落,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的厂家、商家能够在传统与发展中找到两者的结合点,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公众对传统节俗的认同,就是最大的商机。再次,从春节认知程度的下滑,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即使是今天,我们对传统年节文化价值的认识也还有着相当的偏差,以至于使我们在失去许多商机的同时,也失去了许多利用传统年节增进民族凝聚力、认同感和培养传统美德的机会。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

  为病态春节诊脉

  只要是过了年,肯定会有人在你耳边唠叨:"这个春节过得真没劲!"

  诚然,近年来,从民间社会到各级政府,虽然已经从春节的无限商机中尝到了甜头,庙会的摊位已经攀到了天价,文艺演出的门票也火得不行,但人们为什么还是牢骚满腹呢?很多人已经意识到商业的炒作,已经对年节习俗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并力主抵制商业的介入。但是在商品社会中,这种抵制无疑是徒劳的。现在的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利用商业的力量,打好年节习俗这张牌,如何利用商家想急于赚钱的心理,将传统文化发掘出来。

  其次,我们也应看到,所谓的民俗,严格来讲就是指除官方以外的民间习俗。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民俗活动归民间社火组织管理,行政组织是不插手这类活动的。行政干预过多的结果,便是民俗传统的淡化。

  第三,用正确的历史观去认识与把握年节习俗。有人一谈到春节,就会立刻想到"迷信"二字。是呀,细想想,贴门神、贴财神、贴灶神,哪个不是迷信呀?春节期间大连的拜水神,山东的拜关公哪个不是迷信呀?要是细抠起来,"年年有余(鱼)"的年画,济南因方言而对爆竹鞭炮的特殊理解--"保证变好"又有哪一个能逃出"迷信"的干系呢?但是,即使如此,我认为这种理解也是不可取的。因为首先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对"迷信"一词的界定问题。在中国,"迷信"一词已经成为一种特定的政治术语。但是类似春节习俗这些古老的习俗,尽管有些因素已经成为历史,但对社会并未造成伤害。对于这类民俗,与其说它是一种"迷信",不如说它是一种"俗信"更合适。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以"迷信"之名将其打入冷宫。对待传统文化,我们应有着起码的宽容。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今天的春节是在历史的传统春节的基础上发展过来的,一个经历数千年历史的民俗,不可能不带有某些封建色彩和迷信味道,但是这些习俗一旦与现代文明发生抵牾,它就会自动变形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在山东,传统春节庙会上人们除参拜、购物、看热闹外,还有老娘领着自己闺女到庙会上亲自相亲的习俗。但解放后婚姻自由了,恋爱自由了,随着年轻人彼此了解对方机会的增多,庙会相亲习俗也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严令禁止。

  这几年讨论最多的可能就是放鞭炮了。许多城市以危及人身、污染环境为名,将其打入冷宫。但凡事总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禁放的理由之一--鞭炮伤人。爆竹伤人,确有其事。但那伤人者都是大型爆竹,小鞭小炮何时伤过人呢?看来理由并不充分。理由之二是污染环境,可它比汽车尾气的污染要小得多呀,为什么不禁汽车而偏偏和鞭炮过不去呢?更何况这是一个时限性很强的娱乐形式,对环境又能造成多大的伤害呢?通过法律形式禁放,不说它科学与否,至少有点小题大作。我想在类似放鞭炮这类小事上,我们要相信老百姓的判断能力,多为他们提供一些宣泄不满,抚平焦躁的机会,在看到放鞭炮中所存的问题的同时,也充分看到它给社会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出了问题就解决问题,不要将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古老民俗一棒子打死。

  文章来源:中国《华声视点》

  作者:苑利


 
编辑: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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