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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专家:中国的结社自由有着明确的宪法保障

2003年02月19日 14:17

  中新网2月19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家福指出,经过二十年来的建设,中国已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人权法律保障体系,并指出中国的结社自由有着明确的宪法保障。

  王家福是在昨天召开的中荷“人权与社会发展”研讨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王家福在发言中回顾了近年来中国人权事业的成就,并对未来作出了展望。他提出,经过二十年来的建设,中国已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人权法律保障体系。国际人权合作应相互尊重、相互了解、相互沟通。中国的结社自由有着明确的宪法保障。

  法制日报在报道中指出,荷兰外交部人权大使琼斯女士在她的“人权与荷兰外交政策”的专题发言中讲到,社团组织对于监督政府行为,实现透明政府具有重要作用,它有利于民众对政治生活的参与,为公民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策辩论提供了渠道和平台。但社团组织并不能为所欲为,它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不能违背公共利益。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会议由法学所所长夏勇教授与荷兰驻华大使贺飞烈博士共同主持。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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