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1日电 中国证券报消息,继上海第一批投资者曹小妹等7人起诉ST东方(000682.SZ)案于2月8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青岛投资者陈鸿君又把ST东方推上了法庭,青岛市中院于2月10日立案,并定于4月17日正式开庭。
据代理本案的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的顾文江律师介绍,此次民事赔偿案中涉案标的只有7000多元,投资者陈鸿君将5个法人或自然人列为被告,包括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隋元柏,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峰,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方跃;发行上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没有将ST东方的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列为被告,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因为中经开已于2002年6月7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宣布撤销,该公司目前正在清算中,可能要影响案件的进程。
顾文江律师还告诉记者,除陈鸿君外,自ST东方的刑事判决于1月28日正式生效后,青岛、潍坊、厦门、河北廊坊、邯郸等地的投资者电话咨询诉讼程序并准备起诉的特别多,目前已有110多名省内外的投资者在该事务所登记,涉案标的100多万元,该所准备将在2月21日之前登记的投资者向青岛中院提起共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