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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沪祥称将继续追查李登辉老婆偷运美金案真相

2003年02月24日 17:27

  中新网2月24日电去年12月遭台“高等法院”判刑4个月定罪后的新党前“立委”冯沪祥,今日除再次质疑这项判决不公外,并表示仍将坚持“不道歉、不气馁”的原则,继续追寻真相。

  据“中央社”报道,冯沪祥因在其“立委”任内揭理力争发李登辉与其老婆曾文惠美金运送案,去年12月被判刑4个月,虽然以缴交罚金10.8万新台币的方式免去牢狱之灾,但冯沪祥强调,他将坚持“不道歉、不气馁”的原则,继续追寻真相。

  冯沪祥表示,为了抗议“高等法院”法官“违宪、违法”的判决,他将于26日前往“监察院”控诉法官渎职,应予弹劾,因为审判长与法官两人,以他在“立院”质询内容和李登辉未出面的情况下,判其以诽谤罪,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附:“偷运美金案”大事记

  2000年3月19日:大选投票次日,前新党“立委”谢启大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前,公开向在场聚集的群众指称,李登辉已通过其妻将大笔美金运往美国。

  2000年3月23日:前新党“立委”冯沪祥召开记者会表示,曾文惠的确在当年3月19日通过长荣航空,将8500万元的美金现钞运往纽约,但美国海关拒绝让这批美金入境,隔天被运回台湾。冯并当场出示航空公司的“退货单据”。

  2000年3月24日:台湾当局“调查局”指出,自3月18日至24日止,并无任何个人或团体运送巨额现钞赴美。

  2000年3月29日:曾文惠请律师到台北地方法院自诉谢、冯、戴3人诽谤。

  2000年8月23日:全案第二次开庭,冯沪祥当庭反控曾文惠诬告,并当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新台币3亿元。

  2001年12月17日:全案第三次开庭,前调查局长王光宇指美金运送案和曾文惠完全无关。

  2002年3月4日:曾文惠出庭应讯,否认有运美金赴美一事,表示“大选”揭晓后她一直待在“官邸”,仅有3月21日儿子20周年祭日时曾外出扫墓。

  2002年3月26日,台北法院判决,李登辉老婆曾文惠与前新党“立法委员”谢启大等三人相互控诉之案,均判处罪名不成立。

  2002年12月12日,台“高等法院”进行二审宣判,谢启大被判有期徒刑3月,戴锜判有期徒刑3月,冯沪祥被判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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