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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惠政策:北京奥运选手奖金免征个人税

2003年02月25日 16:05

  中新网2月25日电 为了支持发展奥林匹克运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以及有关奥运会参与者将享受到优惠政策。

  据江南时报报道,《通知》明确规定,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捐赠、赞助第29届奥运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组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对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免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编辑:陆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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