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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首推以"摇号"方式选定涉案标的拍卖公司

2003年03月06日 06:10

  中新社北京三月五日电(记者 郭丽)今后,评估拍卖中介机构想从法院得到委托业务,不用煞费苦心四处攻关了,因为决定谁“中标”将由“摇号机”说了算。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了以“摇号”的方式选定涉案标的拍卖和评估的“中标者”,真正实现执行案件的阳光操作。

  今天,首次参与摇号的七家评估公司、二十三家拍卖公司中的四家评估公司和五家拍卖公司成为二中院摇号产生的第一批被委托单位。这九家公司被二中院正式委托评估、拍卖九个案件所涉及标的二点四亿人民币(下同)的财产。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去年共执行标的三十五亿元。过去,法院委托评估、拍卖、会计审计和破产清算等中介机构通常是由业务庭和经办法官操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为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漏洞,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打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执行平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决定以“摇号”方式来确定具体案件的委托机构。

  据悉,此次确定的三十家评估、拍卖公司是二中院在对北京数十家拍卖及评估机构的注册资质、以往拍卖业绩等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后,被确定为首次摇号的参与者。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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