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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机构二管人” 中国银监会如何履行使命?

2003年03月14日 11:11

  中新网3月14日电 国际金融报消息,北京成方街33号再次吸引着人们关注的目光,“两会”之后,银监会将很快开始正式运行。

  刚完成“三定”方案上报工作的中国银监会,眼下正在这里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内部梳理工作。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新“上司”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他们的眼球。

  一管机构二管人

  虽然银监会还没有正式运行,但早在去年,人民银行中的监管部门就已经从央行大楼搬到后院,这就是要成立的银监会的雏形。

  而据央行内部的最新消息称,银监会成立后各职能部门将散布在现央行办公地北院的2、3、4号楼内。而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编制方案已于3月10日上报中编委,最终的人事安排要等到银监会正式挂牌时方能大白于天下。

  据了解,即将成立的银监会的主要职能是一管机构二管人。就像证监会管证券公司,保监会管保险公司一样,银监会主要管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和十大股份制银行,以及规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机构。

  随着银监会的成立,银行、证券、保险中国金融业监管的3个并列系统将最终完成,而中国人民银行建国50多年以来集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商业银行等职能于一身的“大而全”的时期正式结束。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集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商业银行等职能于一身,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行,才逐渐将部分职能分离出来,这个过程被业内人士叫做:三类监管,四次分离。

  两个“婆婆”?

  银监会成立之后,将更多地依靠自身监管水平的提高而不是依赖于货币发行来掩饰监管责任,因而从长期而言,银监会有助于真正维护金融安全。

  银监会成立之后,将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职能,但央行依然是商业银行最后的贷款人,同时,央行对商业银行仍拥有检查权。因此,央行和银监会之间能否建立一个稳定的沟通协调机制,成为众商业银行的焦点。如果这两个部门协调不好,商业银行可能会由过去的一个“婆婆”变成了两个“婆婆”。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央行货币职能和监管职能分家,银行监管方面肯定会加强,但这又涉及到一个银行协调成本的问题,也就是说,原来一个部门做的事现在变成两个部门,有可能监管不容易落实。他希望“银监会”与央行间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减少磨擦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最早提出银监会设想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魏加宁表示,实行两种职能分离以后,应当特别注意在部门内目标冲突转变为部门间冲突后,一方面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防止部门间扯皮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求上一级领导加大对金融相关部门(不仅是中央银行和银监会之间,而且还有其他金融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最好能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协调机制。

  对此,央行人士表示,将要成立的银监会在核心人员的安排上将继续使用原来央行相关部门的人员,监管业务暂时也不会有太大变动,等于是商业银行的“婆婆”没有变,只是搬了家而已。而银监会办公地点和人员的安排,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应证这一点。

  强化监管之路

  随着银监会的成立,必然会加大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有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商业银行内部也正在探讨如何加强内部监管的问题,以适应形势的变化。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刘建军认为,金融秩序的规范对所有商业银行的发展都是有利的,目前商业银行在等待公布成立银监会的最新文件,银监会的监管效率和监管力度是商业银行最关心的问题。

  在记者采访中,大多数商业银行不愿意对银监会作具体评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监管银行的政策会有延续性,短期不会变动太大。从长远来看,随着监管力度加大,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许多业务也将制定新的管理办法或条例,不仅促使已经开展的业务更加规范,竞争上更加有序,更可以促使许多目前还没有开展的中间业务开展起来。

  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银监会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网络?银监会将如何构建全国性的、有效的监管网络,关乎其今后监管工作的实效。银监会究竟是会依照人民银行目前的管理框架铺设自己的监管网络,还是参照中国证监会和保监会的模式,派出机构只设到省级中心城市,有关方面至今没有公布方案。

  一个“银监会”远远不够

  目前我国金融风险主要来自银行系统。1997年,国内银行的不良资产比重在25%-26%之间,到2002年不良资产比例已经下降到19.8%。但这个数字仍然是巨大的。按照监管目标,以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每年都要下降2到3个百分点,到2005年将不良资产率降到15%以下。

  在很大程度上,银监会的成立与国有商业银行目前的高额不良资产有关联。解决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不能仅仅依靠中央银行的再贷款,还需要存款保险机构以及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合作。银监会的问世可以改变由中央银行一家独揽、手段单一的被动局面。但必须认识到,设立银监会不是杜绝银行不良资产的决定性因素,它只是强化银行监管的一种手段。防范并化解银行的金融风险,关键还在于银行自身的努力,靠外力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主要还得靠银行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王雍)

  央行职能四次分离

  1983年,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使人民银行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

  1992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成立,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剥离。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成立,对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也从人民银行中剥离出来。

  2003年3月10日,关于组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方案被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背景:银监会成立一波三折

  设立银监会从提议到提上议事日程,历经两年,一路曲折。

  2001年3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了“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提出了加强金融监管,成立专门的银行监管部门的观点。

  2002年初,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的前夕,课题组的报告公布,分拆央行业务的声音开始出现。

  2002年1月28日,中国金融业官方机关报《金融时报》头版头条的署名评论员文章《发挥中央银行的监管优势》,驳斥“央行分拆说”、“银行监管局说”以及更为激进的“银监会说”。

  2002年2月5-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期间,传说中央银行的分拆方案将暂缓讨论。

  此后似乎一切复归平静。但在2002年8月份,央行悄悄地买了三栋小楼装修。不久,人民银行现有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等负责银行监管的部门已经迁入那三栋小楼。

  临近2002年岁末,消息称将成立单独的银行监管委员会,与保监会、证监会并列存在。然而在2003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银监会依然未被提及。

  “两会”召开。3月6日,根据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辑: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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