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1日电 针对法国籍球员尼古拉斯被中国足球协会给予禁赛4个月的处罚一事,国际足联19日致函中国足协,认为中国足协“完全没有给予球员尼古拉斯一个公正的裁决。”
据新华社报道,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法律服务部在这份函件中说:“中国足协在2月20日做出的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断定球员违背了代理合同和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定第23条。”中国足协“是在完全错误的法律根据下,并且是在没有法律权限和管辖权的条件下对球员进行处罚。”
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副总经理柳历生20日告诉新华社记者,中国足协是在今年2月20日对已与鲁能俱乐部签约的法国前锋尼古拉斯做出“禁止参加中国联赛4个月”的处罚的。处罚理由是虽然尼古拉斯去年与实德俱乐部只签定了10个月的临时转会协议,但尼古拉斯和中方经纪人有24个月的代理合同,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尼古拉斯却找了新的经纪人,这违反了有关规定。
在接到处罚令后,尼古拉斯通过法国律师和法国球员工会向国际足联提出申诉。国际足联有关部门于3月3日、11日和13日先后3次致函中国足协,表示了从“强烈建议收回决定”到“希望立即撤销2月20日的处罚”的意见。中国足协于3月19日向国际足联发去了情况说明,国际足联当日即第四次致函中国足协。
柳历生向新华社记者出示了由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法律服务部发出的英文传真件以及中文翻译件。这封发给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阎世铎并抄送尼古拉斯及其律师的函件说,对于中国足协依据中国足协有关规则处罚尼古拉斯的解释,“我们强调,这一辩解不可接受,并应受到严责。”
函件中提出:“我们将在下一次会议时将此事提交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对所有相关事件做出结论。”
函件还表示,如果尼古拉斯最终因无法注册和不被撤消处罚而遭受到经济损失,“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也将作出决定对球员给予可能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