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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刘瀚文等涉黑团伙案

2003年03月26日 09:03

  中新社兰州三月二十五日电兰州市中级法院二十五日公开开庭审理刘瀚文(又名张宏)等二十五人组织黑社会性质团伙参与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私藏枪支与窝藏一案。

   刘瀚文“黑帮”是兰州政法机关继李捷团伙、陈氏兄弟、马俊国团伙公开审理后的第四个涉黑团伙。该案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

  经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间,被告人刘瀚文在担任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饭店“红雨”夜总会经理人及经理期间,通过和自己熟识的陈恒刚等人,发展成员李高明、罗毅、王炯等二十余人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在其内部形成不成文的组织纪律。

  自一九九七年以来,刘瀚文团伙有组织地通过插手经济纠纷、非法讨债获取经济利益二十五万余元人民币,并致二人死亡、多人受伤,长期以来在兰州市公共娱乐场所横行无忌,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二00二年底,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私藏枪支、窝藏罪等八项罪名对刘瀚文等二十五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本次庭审时间为三天。为体现司法公开原则,并对审判工作予以监督,兰州中级法院此次还邀请了部分甘肃省、兰州市人大代表旁听。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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