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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下月实行“朝九晚五”制度 职工错时上下班

2003年03月30日 16:25

  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扬子晚报报道,苏州市政府正式宣布,4月1日起将在市区试行以“朝九晚五”为主体的错时上下班制度,即上午9时上班,下午5时下班。

  试行这一上下班制度的范围,包括在市区内的市、区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文化艺术、体育和社会福利业、金融保险业和小学、幼儿园等单位。

  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金融保险、文化艺术、体育、社会福利等单位的工作时间,改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12时45分为午餐时间;而小学、幼儿园上午入学、入园时间为8时以前,下午放学时间自行确定。市区内其他的企业、事业单位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上下班时间。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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