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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破获最大涉黑案件 娄底法院昨判决涉黑团伙

2003年04月01日 13:06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特大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谭和平、刘小平、蒋彦彬、梁非洲、潘存辉5人无期徒刑;判处张良平死刑;判处李志文、梁震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案其他49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谭和平系湖南省涟源市人,捕前系涟源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1997年谭和平先后笼络并控制了以谭小星为头目和以刘小平、潘存辉为头目的两个恶势力团伙,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犯罪集团,谭和平、刘小平为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与涟源城区以张良平为首的另一个犯罪集团,形成一个组织结构严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以来,以被告人谭和平、张良平、刘小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涟源市城区及周边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共故意伤害、聚众斗殴9次,致重伤6人,轻伤13人;其中,张良平、李志文、梁震等人因故意伤害致死1人;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14支,子弹128发;妨害公务两次;窝藏3次;敲诈勒索8次,勒索金额105700元;非法拘禁2次;寻衅滋事34次。另外,该犯罪团伙还大肆进行违法发放贷款、强迫交易、行贿等犯罪活动。

  该案是目前湖南省破获的最大涉黑案件。(王晓飞 曹陆军 曹林平)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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