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日电 内蒙古公安机关在深入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工作中,针对“枪、酒、车、赌”等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顽症,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近期,对九名违反“五条禁令”的民警作出处理。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3月19日下午3时许,包头市公安局巡防支队二大队的两名民警与两名个体老板在青山区海峰酒店打麻将赌博,被包头市警务督察大队当场查获,现场缴获赌资2420元,其中两民警分别涉及赌资420元和100元。警务督察大队依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条例》先行对两名民警禁闭了七天。随后,包头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将这两名顶风违纪的民警予以辞退,并追究了有关领导的责任。
据悉,工作了八年多的两名民警因违反禁令而“下岗”一事,在当地公安机关产生很大震动。另据了解,3月27日中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的七名民警着警服、开警车,在饭店吃饭饮酒,被公安部督察组现场查获。3月28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分别给予七人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免去七人所在派出所的所长和教导员职务。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对几起违反禁令事件专门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纠正;产生不良后果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李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