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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商管理费下调三成 四十万个体户受益

2003年04月05日 08:33

  中新社乌鲁木齐四月四日电(程勇杨军)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消息说,从今年五月一日起,新疆将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收费进行下调,平均降幅达三成,每年降费总金额预计达一亿元人民币左右。

  据介绍,此次调整工商收费的重点是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一改过去以费率为主的收费方式,实行“定额为主,费率为辅,小额改定额,大额按费率”的原则,即月经营额在万元以上的按国家规定的费率收费,万元以下的按国家规定的定额收取。其中,集贸市场管理费又被划为大牲畜、工业品和其它商品两类,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分为购销和劳务两类。

  据了解,此次收费调整将使新疆近四十二万户个体工商户受益,特别是月营业额在千元以下的,管理费下调幅度达到四成至五成。

  在此次工商收费调整中,还对特殊对象的减免作了规定:如对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户,凡已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收个体工商户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五项收费。(完)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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