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6日电 据福州晚报报道,70多岁的老汉官某某收留了一个卖淫女,并为其介绍嫖客。日前,福建省福清市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官某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2年8月,官某某在福清城头汽车站捡破烂时认识了卖淫女叶某某,闲聊中他觉得叶某某的身世很可怜,遂将叶某某带回自己的住处。因叶某某年纪较大,找工作十分困难,官某某就询问叶某某愿不愿意去卖淫,叶某某同意了。
官某某先后两次把叶某某叫到其住处,为叶介绍嫖客13人,从中挣到了介绍费45元。2002年9月28日,正当官某某再次为叶某某介绍嫖客时,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