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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暂停审批管理层收购(MBO) 将移交国资委

2003年04月07日 14:37

  中新网4月7日电 北京青年报消息,财政部日前表示,将暂停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审批工作。  

  前不久,财政部在给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说,相关法规未完善之前,暂停受理和审批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作决定。

  据了解,财政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国有资产评估处已经撤销,相关职能正在向新成立的国资委移交。

  多个省份正在试点

  在财政部暂停审批之前,我国有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开始了试点工作。

  青岛是我国国有资产经营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从去年开始,管理层持股被认为是一项有效的激励措施,在这里进行了大范围的试点。在被列为试点的13家企业中,海信、双星、澳柯玛等全国知名的国有企业都名列其中。采访中,这些试点管理层和职工持股的企业,没有一家不向记者表示这项改革已经让他们尝到了甜头。在对效果进行评价的基础上,青岛市正准备把这一改革推向深入。青岛市体改办主任表示:“我们可能要选择一部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经济效益比较好,领导班子素质比较高,通过规范改制,这样的企业可以进行MBO(管理层收购)的探索。”据了解,目前在我国的山西、山东、湖南等省,中小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持股改革依然在进行。

  证券市场遮遮掩掩

  在国有企业中,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是一个更为敏感的话题。据了解,在我国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900多家涉及到国有资产,目前有200多家正在探索管理层持股的改革,从公开披露的信息看,其中有9家已经获得了财政部的批准,山东的胜利股份是其中涉及到国有股权向其管理者转让的一家上市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晓峰认为:“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股份的稳定、结构,包括凝聚员工的向心力这方面的作用,很难说在经营发展方面在几个月之内见到什么特殊的效果。”

  MBO面临风险

  MBO是我国国有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引进探索的一种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然而几乎从实行之日起,一些经济学家就从未停止过对这种方式的质疑。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认为:“在国资委建立之前,当前一定要特别警惕各地用MBO的方式,不公开业务操作的方式,用较低的价格,就去售让国有资产,特别要警惕的是上市公司国有股用MBO向经营者转让,必须立刻停止,否则历史会来追究这样一个责任。”

  一些专家认为,在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角色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大规模实行管理层持股容易给企业带来五大风险:一是定价环节中的风险,例如行政干预,协议转让等;二是信息不对称,暗箱操作的风险,例如,先做亏公司再低价购进;三是收购者融资渠道不明的风险;四是运作风险;五是收购主体合法性不能保证的风险。所以应当立即停止。

  而另一些专家则认为,正是由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缺位,使得这项改革,体制创新的意义远大于经营本身。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在发展中得到解决。

  急盼政策出台

  由于管理层收购的复杂性,有关人士指出,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专家们呼吁,我国管理层持股的运作,要注意从以下三方面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第一,收购主体要符合法律要求,管理者不能是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商业盈利的自然人;第二,收购必须经过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并及时披露相关的信息。

  针对管理层收购存在的一些问题,半年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涉及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目前对于更多的非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还没有相应的规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周放生认为:“管理层持股由于是内部人购买,他可以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侵害其他人的权益,所以必须制定专门的制度。”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制定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考虑到新的国资委组建尚需一定时日,所以此次财政部暂停审批管理层收购的有关政策最短也要持续到今年年底。


 
编辑: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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