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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查处一批局长庭长 涉及141人(十大典型案件)

2003年04月09日 02:21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天上午,佛山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及参会的市人大、组织等部门人士通报了佛山市5年来查处的29大典型职务犯罪和10大典型刑事犯罪案件,追赃和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

  佛山市检察院院长温德华在会上说,在1998年至2002年的5年里,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25件,立案395件488人,查处的大要案达337件,涉及到“三机关一部门”人员141人,其中党政机关41人、行政执法机关42人、司法机关42人、经济管理部门16人,如:原佛山市财政局局长邝新父子贪污、挪用公款案,原高明市副市长魏肃迪受贿案等。其中,该院查办的原南海市丹灶镇水利所所长陈永安,因玩忽职守造成南海、三水150多平方公里受淹,直接经济损失23.15亿元等案,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检察机关在8个行业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对重大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同步预防工作,以防止工程中的腐败现象,促建优质工程。

  5年中,该市检察机关受理公民举报贪污贿赂渎职线索达3557条,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56.7%来源于群众的举报。

  为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该市检察机关5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海关侦查支局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3155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944名;受理公安机关和海关侦查支局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0578名,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7400名。

  1998~2002年佛山检察机关查处的五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

  1:夏锦亮夏永发贪污、挪用公款案机关;夏锦亮:原佛山市卫生检疫局局长;夏永发:原市卫检局澜石办事处主任;案情简介,夏锦亮于1996年2月和1998年3月两次将公款59万元通过夏永发用于私人炒股。1995年至1998年期间,夏永发侵吞公款55万多元,挪用公款103万元营利,并伙同市卫检局局长夏锦亮挪用公款营利。夏锦亮被判6年;夏永发判16年,并处没收财产。

  2:邝新、邝绍森贪污案;原佛山市财政局局长及其儿子;案情简介,邝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企业上缴财政资金120万元,与其子勾结先后指使他人用其截留的财政资金共38.8万元人,购买两辆丰田小型货车。2003年1月9日邝新被判15年,邝绍森判7年。

  3:魏肃迪受贿案;原高明市副市长;案情简介,魏肃迪在担任高明市副市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13万多元、港币2万元。2001年9月21日被判5年徒刑。

  4:罗达洪吕德盛谢祝林张兴昌受贿案;罗原三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刑庭副庭长;谢:执行庭庭长;张:执行庭副庭长;案情简介,4人于1997年至1999年间,分别在办案过程中收受当事人或案犯家属贿赂共计14万多元。4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并缓期执行。

  5:何联升涉嫌贪污、受贿案;原系中国银行顺德市支行行长;案情简介,1992年~1995年间,伙同蔡伟球等人侵吞公款共计港币1332万元,人民币89万多元,其中何分占港币432万元;另受贿港币635万元,人民币10万元。此案由顺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未判决。

  1998~2002年佛山检察机关公诉的五大典型刑事犯罪案件

  1:游德康、阚文聪、牟同香等三人强迫卖淫案;案情简介,1997年2月至1999年1月,游、阚、牟等人以介绍到广东打工为名,从四川、云南等地将50多名少女和2名幼女诱骗到顺德市龙江镇、南海市西樵镇等地,逼迫她们到发廊、酒店卖淫,卖淫所得由游得康等人分占。2000年7月20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强迫卖淫罪对游德康等人提起公诉。同年8月15日,游德康、阚文聪被判死刑,牟同香被判处无期。

  2:沈茂功等十五人制造、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案情简介,1999年6月至2001年2月,沈茂功、谢梅军、郑会耀等人在佛山市张槎镇、南海、东莞等地设立制毒工厂,大肆生产毒品摇头丸,并由周振球等贩卖、持有。生产毒品摇头丸达84000多粒。案破后,2001年5月29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沈茂功等15人提起公诉。同年6月11日,沈茂功、谢梅军、李建新、蒋惠明等被判死刑、死缓和无期、有期徒刑。

  3:方炳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情简介,2000年10月至12月,方炳添先后到南海市国税局城区中心分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本,在没有任何货物销售的情况下,以南海市奥生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云南、四川等十几个省市的122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1份,金额达2.66亿元,税额合计4526万元。受票企业持该进项发票申报抵扣税款3696万元,被告人从中收取手续费300多万元。2002年5月22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方炳添提起公诉。同年9月5日,判处方炳添死刑。

  4:杨俊国强奸、抢劫、故意杀人、放火案;案情简介,2001年4月22日凌晨1时许,杨俊国潜入顺德市杏坛镇一住宅内搜得人民币600元,并用砖头猛击被害人麦丽霜、陈稳飞(4岁)、陈剑飞(11岁)头面部,致三被害人昏迷,后又强奸麦丽霜。致三人死亡。2001年5月29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杨俊国提起公诉。同年6月28日,判处杨俊国死刑。

  5:王亚平、姚虎玲敲诈勒索案;案情简介,2000年6月至11月,王、姚在河南省洛阳市一楼出租屋合谋,以“中国第一私家侦探中心”和“中国福尔摩斯个人隐私侦探中心”的名义,制作11封称已掌握其贪污受贿、个人隐私及更多问题的信件,以相威胁要挟,寄给佛山等市县有关领导,以勒索财物。2001年4月30日,佛山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王亚平、姚虎玲提起公诉。同年6月28日被判刑。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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