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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8名警长执法质量不合格登台亮丑 接受诫勉

2003年04月15日 09:33

  中新网4月15日电 湖北警方昨天召开2002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兑现会,18名不合格或者在本市州排名末位的公安局局长上台自曝家丑并接受集体诫勉。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2002年是湖北公安机关的“公安法制年”。该省公安法制部门民警一改过去“坐堂审核”方式,采取分片、挂点、包案等形式,深入一线指导执法办案,严把定性、事实、证据和法律手续等关口,较好地服务了现实斗争需要。

  为加强法制部门自身规范化建设,11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公安法制机构,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民警占三分之一,武汉、十堰、咸宁三市研制开发的执法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投入使用。湖北各级公安机关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力度,制订出完善的实施细则,先后两次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103个县市区公安机关进行考评,共抽调2054个基层单位,评阅各种记录、案卷等10余万份,考评结果优秀的单位有37个占36%,达标的62个占60%,不达标的四个占4%。

  在此基础上,湖北省公安厅决定给37个优秀单位授牌表彰,对18名在本市州排名末位和不达标的县市公安局一把手实行集体诫勉谈话,并且上台自曝家丑,查根源、谈打算。据湖北省公安厅介绍,如此规模的奖惩活动在该省公安史上尚属首次。(宋全学)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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