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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方面决定再次延长大陆配偶居台时间

2003年04月22日 16:31

  中新网4月22日电 中国台湾网消息,受SARS疫情影响,台“内政部”日前曾允许在台停留时间届满的大陆配偶﹑高科技人士及越南配偶﹑侨民延长居留至四月三十日,但因SARS疫情至今仍在大陆﹑越南等地蔓延,基于防疫考虑,台“内政部”决定将此类人士在台居留时限再次延长至五月三十日或五月三十一日。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入出境管理局”昨晚发布新闻稿称,为持续加强SARS防疫,以探亲﹑团聚事由来台的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限从原先延期至四月三十日,再度延长为五月三十一日及五月三十日,无须申请延期。

  长期在台研究的大陆科技人士逾期在台,欲申请延期停留者,则须由“境管局”视个案办理。

  至于大陆配偶于本案展延停留期间,其所持有大陆地区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效期将届或逾期者,“境管局”称,将由海协会继续协调,基于人道及防疫考虑,请大陆方面通案从宽办理相关证件效期事宜。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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