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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出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指引 预防“非典”

2003年04月25日 02:17

  中新社广州四月二十四日电(王华 林立)广东省卫生厅二十四日对外发布两个预防“非典”的工作指引,建议公共交通工具及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这两个指引是:《广东省企业(工厂)、事业单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及《广东省公共交通工具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

  据广东省卫生厅介绍,《指引》要求员工密集场所或集体宿舍,制订相应健康检查制度,由专人负责;若有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所在单位要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与患者或同宿舍、同工作环境且接触密切者,建议暂停上班,留家观察十天以上,确定无疑似症状后方可上班;凡亲朋被确诊为“非典”的员工必须主动向单位主管报告,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其观察。

  根据“指引”,自然通风不足的工作场所应安装足够机械通风装置;空调场所的新风房、过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两次以上,建议工作场所的工作台、地面每天消毒一次。

  据了解,《指引》还规定,公共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结束运输后,进行最大程度通风换气,乘客频繁接触的扶手、桌椅消毒三十分钟后,再进行清洁;近十天有与传染性非典病人密切接触者,不要乘坐交通工具;交通工具上确认载有“非典”病人时,就地终止运行,通知当地医院收治病人;如不能停止运行,马上通知下一站做好准备,到站后立即转送医院,该交通工具或车厢进行消毒后方可启用;交通工具及站场应备有消毒药械等应急或提供给乘客使用;司乘人员发现疑似病人,劝其改乘其他通气良好的交通工具,如不能改乘,必须让乘客戴口罩,并尽量与其他乘客隔离。(完)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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