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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防“非典”强制消毒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003年05月02日 08:48

  中新网5月2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防治“非典”强制消毒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最近,一些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过往车辆进行强制消毒,并收取“消毒费”,增加了企业及个人负担,不利于防治“非典”工作的开展。

  为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制止乱收费行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非典”强制消毒不得收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防治“非典”强制消毒收取“消毒费”等任何费用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对拒不纠正、情节恶劣、问题严重的,要提请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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