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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已批准11家保险公司共17项非典保险新品

2003年05月08日 08:30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保监会日前透露,自非典疫情发生以来,各寿险公司积极应对非典,开发新产品。截至5月6日,中国保监会已正式批准太平、信诚等11家保险公司共17项保险产品。

  据介绍,这些针对“非典”的新产品,主要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住院津贴保险、疾病保险和身故寿险。

  新批准的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特定疾病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属于附加住院津贴保险,即向购买主险并因非典而住院的投保人提供每日津贴额(一份为50或100元)乘以住院天数的津贴。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属于附加疾病保险,即对非典患者提供相应的主合同约定的疾病,给付金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保险”是提供疾病和身故保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加非典型肺炎特别利益团体定期寿险”,则对非典患者提供身故特别保险金。

  中国保监会负责人指出,目前保险公司主要采取了缩短疾病等待期和免责期、简化理赔手续等服务措施。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从30天减为10天,若被保险人签单10天后患上非典,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负责任,而以前只对签单30天后患病的被保险人赔付。

  此外,泰康、太平洋、安泰等公司缩短了计算赔付的免责期,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了原来部分住院补贴保险3天的免责期,从非典病人住院第1天起就开始给付住院津贴,而过去是从第4天开始计算给付金,同时,简化了非典患者的理赔手续,对超过500元单项检查费免去“通知公司”这一程序。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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