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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总局:航空公司不得擅自中断航线经营

2003年05月09日 06:21

  中新社北京五月八日电 中国民航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各大机场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运输生产有序进行。未经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批准,航空公司不得中断航线经营。

  针对部分地区非典型肺炎疫病的流行,对航空运输产生了严重影响,旅客运输量大幅度减少的状况,中国民航总局在通知中要求既要高度重视,又要沉着应对。要把解决的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一些,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共渡难关。

  通知强调,当前要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运输生产有序进行。要落实安全措施,杜绝飞行、地面和空防事故发生。客运量大幅度下降的航线,可采取适当合并航班、改换机型方式减少损失,但一定要提前作出通告,把旅客安排好。未经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批准,航空公司不得中断航线经营。省会城市之间的航线,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之间,要保持足够的航班数量,满足运输需要。要确保防治“非典”物资、外贸货物的运输,不得积压和延误。

  中国民航总局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对策,并有长期作战的准备,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从各方面精打细算,千方百计减少支出,降低成本费用。

  中国民航总局重点强调,当前尤其要保持航空运价的稳定,坚决制止恶性竞争,盲目降价,也要防止乱涨价,维护好市场秩序。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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