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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项评价指标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施行

2003年05月11日 15:54

  中新网5月11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试行),并从5月10日起在全国施行。

  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8部委局于5月10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自1954年第一次公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1958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公布《劳卫制》,1964年改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5年又改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后又经过1982年、1989年的两次修改。但是,当时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对象主要是面对学校的广大学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全民健身的需要,过去的以青少年为评价主体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张发强说,施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是中国的一项基本体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是根据科学性、趣味性、实用性、可行性、统筹性等原则来研制的。其中包括:速度、力量、耐力、柔韧、灵敏五大要素的25项评价指标,一般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锻炼情况有选择性地进行测试。绝大部分测试内容简便易行,并饶有趣味,如:5分钟上下楼梯,“8”字变向跑、托球跑等。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公布施行后,将和先前出台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军人体育锻炼标准》、《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一起,构成一个综合的、更加完整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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