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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允许对祖国大陆配偶居台期满者自动延期

2003年05月15日 10:05

  中新网5月15日电 因大陆及港台等地SARS疫情尚未稳定,台当局称,将允许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限在6月前届满者,将可再自动展延停留期限至2003年6月30日止。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纾困委员会”境外管制组14日称,经统计相关资料显示,大陆配偶因停留期满,至4月底止有5091名不须离台;至5月底止,有12324名大陆配偶不须离台(扣除4月底到期者约新增7000名)。

  台当局认为,上述延长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间之措施,将可避免不必要的人员移动,有助于台湾的SARS疫情管控。

  台当局并称,至于大陆配偶于本案展延停留期间,所持用大陆地区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效期届至或逾期者,将由“海基会”续协调大陆有关方面通案从宽办理相关证件事宜。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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