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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足球法制化 足协酝酿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3年05月26日 17:32

  中新网5月26日电 阎世铎三年前到中国足协工作后就一直酝酿召开的全国足球代表大会,目前再次提上了中国足协的工作日程。北京晚报今天报道称,假如这次代表大会能够在今年9月如期举行的话,将是建国以来举行的第二次全国足球代表大会。

  2000年中国足球历史上首次获得世界杯决赛阶段参赛权后,中国足协就有了在2001年底到2002年初召开全国足球代表大会的考虑。但是2001年甲B联赛中出现的“假球黑哨”风波干扰了中国足协的工作,全国代表大会也随之推迟了。

  在中国足协2003年的工作安排中,本来并没有全国代表大会的安排,但是我国非典疫情导致了全国体育赛事推迟,国际足联和亚足联也先后推迟了中国队参加的奥运足球赛事,女足世界杯易址,使中国足协今年的工作任务减少。5月21日下午中国足协举行会议,研究了召开全国代表大会问题。据悉,本次全国代表大会初步定在9月份举行,这也是建国以来第二次全国足球代表大会。

  上次全国足球代表大会是在1979年11月粉碎“四人帮”以后,全国百业待兴的形势下举行的。此后,虽然中国足协章程规定应该每4年召开一次大会,但是此后的23年期间却没有召开过一次。中国足球界能够比较正常召开的大规模会议,只有原来一年一届、从1998年又变成两年一届的全国足球工作会议了。中国足协章程规定的全国代表大会行使的“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罢免主席;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五项职权,至今都不是由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中国足协现行章程是1992年红山口会议修改的,应该在1996年举行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但是却一直存在到现在。应该说,这种状况不是一种正常现象。

  据悉,在21日下午的会议上,安排了本次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别对中国足协章程修改稿进行了讨论。足协人士透露,全国足球代表大会主要讨论和审议的内容有:中国足协工作报告、新的中国足协章程、未来十年中国足球发展规划、组建各足球专业委员会(纪律、诉讼、技术或教练等委员会)、换届改选新的中国足协领导成员等。

  按照现行中国足协章程规定,中国足协下属地方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可以选派两名代表参加代表大会,但仅有一票表决权,届时全国足球代表大会的参加者将有数百人之多,这次代表大会也将进一步推动中国足球管理机构的法制化、正规化进程。(李戈)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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