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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驻世贸机构改名详情披露 专家分析由来

2003年05月29日 09:59

  中新网5月29日电 世贸组织日前将台湾驻WTO的“代表团”改为“办公室”,台当局随后宣称此举是“矮化台湾”问题。凤凰卫视今日撰写文章对详情加以披露。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27日曾表示,台湾当局派驻世界贸易组织办事处,使用“常任代表团”的名称,及代表团成员使用“大使”及“参事”等外交职衔,是不恰当的,是搞“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台湾应返回九二年关贸总协定的精神,不要再搞“一中一台”。

  据凤凰卫视报道,世界贸易组织(WTO)秘书处将台湾名称从“代表团”改为“办公室”。在所有涉及台湾的行动、文件上凡涉及台湾政府机关,如“总统府”、“外交部”以及政府官员头衔等涉及主权的文字时,后均需加注“不代表主权”的补充说明。台湾“代表团”按照港澳模式称为“办公室”。台湾驻世贸人员称为“大使”、“公使”的要改为“代表”、“副代表”、“助理代表”。

  台当局方面,陈水扁在26日称,虽然台湾在国际社会的“外交”处境相当艰难,但“政府仍将积极运用任何可行的管道,争取更多国际支持。”并称举办“台湾加入世卫组织”的“公民投票”,再次鼓吹“入世卫组织公投”。

  国台办发言人李维一在28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祖国大陆反对的是台湾藉此推行“两个中国”,但不反对民间交流,至于WTO的问题,中国坚持1992年的WTO主席声明。

  中国WTO研究院院长、著名经济学家张汉林亦指出,WTO此种做法是按照一个中国原则和政治现实办事的结果,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矮化台湾”的问题。WTO将台湾常驻机构名称改为办公室是和台湾单独关税区的身份和地位一致的。

  张汉林分析说,台湾1992年加入关贸总协定及2001年加入WTO的身份都有明确规定,即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的身份加入,而不是主权国家。

  其从1990年提出加入关贸总协定到2001年11月11日结束申请,整个过程已经意味着台湾必须承认“一个中国”的政治现实。台湾不能以单独关税区的身份混入WTO后再寻求所谓的主权。

  张汉林表示,既然台湾以单独关税区的身份加入,就绝不能使用“常驻代表团”、“代表处”这样含有主权意义的称呼,其工作人员不是使节,不能叫“大使”、“公使”。WTO将台湾常驻机构名称改为办公室是和其单独关税区的身份和地位一致的。

  常驻机构改名,不会对台湾与WTO成员国之间的正常经贸关系产生任何影响,而所谓“大陆制造障碍、损害台湾工商界利益”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台湾工商界、学者、政府、民众应该有理性的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

  1992年9月,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理事会主席确定了中国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的三项原则,即:所有缔约方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可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加入关贸总协定、台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加入关贸总协定。随后,关贸总协定成立中国台北工作组,谈判台入关事宜。

  世贸组织成立后,该工作组于1995年1月转入世贸组织。按照“陆先台后”加入WTO的原则,台湾工作组于2001年结束工作,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的身份获准加入WTO。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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