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最近颇受某些“娱记”的困扰。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王家卫拍片时善于“榨取”演员的才华,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苹果,总能被他榨出汁来。这话到了英国的《苹果报》上,居然变成了“章子怡说自己是苹果渣”。再到了我们的有些“娱记”笔下,竟居心下流地写成了“章子怡说王家卫是榨汁机,自己是水蜜桃”。如果说这算以讹传讹,那么下面一则出自西南某报的新闻纯粹是凭空捏造了:说章子怡在戛纳电影节上会见了妮可·基德曼,后者劝她多学英语云云,事实上,两人在戛纳从未见过面。
该怎么来形容这些“娱记”的行为呢?他们胜过了最近使《纽约时报》大丢脸面的布莱尔。布氏搞假采访,还找一点依据,比如从照片上发现一些细节,添油加醋地发挥。而这些“娱记”,竟然把新闻变成了创作,将子虚乌有的东西随意编造。他们也胜过了海外的狗仔队。狗仔队为拍一张明星的隐私照片,可以埋伏几天几夜,至少赚的是辛苦钱。而这些“娱记”,运筹于电脑之前,决胜于千里之外,不费吹灰之力,将什么“惊爆”“惊现”之类的消息信手拈来。
人们在厌恶之余,不能不佩服这些“娱记”成长之快。不久前,他们的拿手好戏还限于捕风捉影,但现在,学会了堂而皇之地造假,说他们已从令人尊敬的记者身份沦落到低级可耻的造谣者,是一点不冤屈的。读者被当成了愚弄的对象,而明星被当成了供人戏耍消遣的玩具。奇怪的是,这种假新闻在有些媒体畅通无阻,那里的主管者责任何在?是否也偏好此道?布莱尔造假案事发后,《纽约时报》发表一万五千字的自我揭露和向读者道歉文章,布莱尔本人也被迫辞职,而我们的这些媒体,有没有勇气作出这样的自责和自律?�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杨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