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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审特大信用证诈骗案 骗开59笔涉案15亿

2003年05月30日 10:07

  中新网5月30日电 一起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骗开信用证59笔、涉案金额15亿余元、损失5亿余元的特大信用证诈骗案,昨天上午在该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日报报道,涉嫌单位犯罪的是重庆佳昌冶金有限公司(下称佳昌公司),同时被推上被告席的有该公司董事长陈方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段海燕。

  据检察官指控,1994年5月7日,佳昌公司和重庆嘉陵企业公司组建了“重庆嘉陵企业公司佳昌进出口分公司”。从1995年3月起,佳昌公司以进口铝、铜等有色金属的名义,委托其他单位在某银行江北支行(简称江北支行)开立信用证。在经营过程中,陈方伦编造进口货物的事实,在某银行重庆分行简称重庆分行及江北支行骗开信用证,通过高买低卖的方式,非法在境外融资。

  同年12月至1997年初,陈方伦授意段海燕以本公司的名义,或委托其他公司与境外几家公司签订虚假的进口合同,使用伪造的信用证附随单据,在重庆分行及江北支行骗开信用证59笔,金额高达1.8亿余美元,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

  陈方伦、段海燕通过境外几家公司采取高买低卖的形式,在境外非法融资美元1.7亿余元,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陈方伦将融资所得资金分别用于归还银行垫款、炒期货以及借给其他单位,至今未完全收回,造成实际损失人民币5亿余元。

  公诉人认为,佳昌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方伦严重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采取虚构进口货物的事实,使用虚假的信用证附随单据骗开信用证,在境外非法融资,数额特别巨大,损失特别严重;段海燕直接参与了信用证诈骗活动,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应当以信用证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此案案情重大,情节错综复杂,当日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待合议庭评议后再定期宣判。(沈义、阳学智)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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