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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旅”常务董事徐士荃涉嫌受贿在深圳受审

2003年05月30日 17:00

  中新社深圳五月三十日电(向隽孔献之)原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徐士荃涉嫌三次收贿近三百五十万元人民币,并为行贿人谋利至公司受损,今日在深圳市中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一九九六年下半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间,港中旅曾决定向香港伟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伟柏花园”房产,并合作开发深圳“温莎广场”地产项目。

  原深圳市副市长王炬女婿、伟柏公司董事长冼伟为拉拢徐,于一九九八年期间多次送近百万现金,徐利用职权在港中旅付清“温莎广场”投资款、港中旅为伟柏公司三千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以及伟柏公司向港中旅借款三千万元等业务往来中为冼伟提供支持谋利。

  此外,一九九九年初,港中旅决定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华商银行三成的股份,香港世纪财务有限公司与港中旅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后因华商银行另一个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决定全资收购华商银行,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未能履行。丘某与徐士荃等协商后,约定港中旅如违约则要支付世纪财务公司三千万港元的赔偿金,徐士荃先后两次收受了丘某所送的港币现金六十万元。

  据诉称,徐士荃在一九九一年九月担任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行长期间,未经交通银行总行批准、授权或追认,私自决定以海南交通银行的名义持有英国海口高丰综合炼油厂有限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并代表海南交通银行出任高丰公司的执行董事。从一九九三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九月,徐士荃以领取董事津贴作为手段分十二次从高丰公司收受了共计一百八十四万港元现金。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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