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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出国(境)人员办理无SARS体症健康证明

2003年06月05日 17:06

  中新社北京六月五日电(记者刘长忠)为保护出入境人员身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播,确保对外交往的正常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国出国人员在境外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非典”时期为出国(境)人员办理无SARS体症健康证明。今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局所属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并根据目的国(地区)的要求和本人申请办理,对有关出国(境)人员实施SARS健康检查并出具无SARS体症的健康证明(出具健康证明的具体要求视目的国要求而定)。

  通知说,各地检验检疫局所属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对出国(境)人员实施SARS健康检查时,必须在出境前三日内进行,要给健康检查者提供必要的便利。对其他出具健康证明与此件有冲突的,以此件为准。

  凡需中国出国人员提供无SARS体症健康证明的国家(地区),将由中国外交部统一在网上公布,网址为:www.fmprc.gov.cn。

  据悉,当前,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呈全球性传播和蔓延,世界上已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有SARS发生和流行,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目前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对来自SARS流行区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入境或申报签证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有的要求出具健康证明。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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