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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被伤害致死案结束庭审 法院择日宣判(图)

2003年06月06日 17:09


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在这里开庭审理。作者:梁永强

  中新网6月6日电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已结束一审庭审,法院在辩论结束后宣布休庭,将择日做出宣判。

  年仅27岁的孙志刚,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今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

  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20日,孙志刚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法医事后鉴定其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此前,涉及该案的23名有关责任人员,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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