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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处理劳资矛盾

2003年06月07日 15:06

  中新社上海六月六日电(汪洋)为帮助小企业积极应对经营风险、妥善处理劳资矛盾,上海近日正式开始实施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

  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天介绍:近年来,此间小企业发展迅速,截至去年末已达二十二万户,从业人数近五百万。小企业对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有很大的贡献。但受规模和资金制约,小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因小企业破产、歇业、业主隐匿等产生欠付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争议和群体性纠纷占争议和纠纷总量比重较大。

  为有效减少这方面的纠纷,酝酿已久的“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经历了四年多的探索试行,采取由政府介入、社会共济的方式解决突发的劳资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目前上海参加欠薪保障金的企业相当踊跃,缴费单已近四万三千家,覆盖员工超过一百万人。

  按“实施细则”规定,凡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不到三百人的企业均需缴纳欠薪保障费。每户企业每年只需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缴费数目各户不同,但最多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百。

  企业缴费后,如发生歇业、破产或者业主隐匿等情况,因此而拖欠员工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就可根据规定申请垫付欠薪或社会保险费。


 
编辑:林华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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