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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孙志刚案"做出一审判决 主犯被判死刑

2003年06月09日 20:00


六月九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做出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处死刑;第二主犯李海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十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无期徒刑。中新社图


六月九日下午,孙志刚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图为一群旁听人员步出法庭。作者:陈文

 
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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