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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驻华官员:中国讨论人权问题比以前更开放

2003年06月11日 10:56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一日电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莱特娜女士在评价中国人权状况时说,中国在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后,对人权问题的讨论比以前更开放了。

  日前出版的《人权》杂志二00三年第三期刊登了莱特娜女士就人权问题接受记者的访谈。在访谈中,她积极评价中国的人权状况。

  莱特娜女士担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已有五年多,在谈到近年来中国人权状况的变化时说,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确是中国在努力接受国际人权标准和原则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准备批准公约过程中的所有讨论,使党、全国人大和学术机构的许多人对公约在实践中的含义想得更为全面。因此,当公约被批准时,更多的人相信这是实现中国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有用工具。自那以后,我注意到了人们更多地提到人权,在讨论人权问题时比以前更开放了。因此,二00一年三月可能不是一个转折点,但肯定是一个里程碑。在批准公约前,当处理人权问题时人人觉得紧张,但在批准后,人们感到平静。当将人权运用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并最终运用到公民、政治权利时,会产生很多问题。为了找到解决所产生问题的方法,有必要进行许多交流和讨论,以便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在有具体国情的国家得以实现,并建立起强有力的法律制度。

  在谈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在人权领域与中国开展合作时,她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同事们以伙伴方式一道与中国开展合作。联合国系统已形成了以权利为基础的发展方式,我们也将在中国实现这种方式。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没有地方代表,他们不一定都知道在中国发生的事。因此,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的作用是确保联合国人权高专及其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在中国发生的事。我们需要避免因缺少信息而对某种情况产生的错误判断而导致的误解。此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有一个支持中国法制改革的项目,它补充了人权高专与中国机构进行的技术援助合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着重于管理问题,重点是给穷人提供法律援助,保护残疾人等。

  当谈到世界人权状况时,莱特娜女士说,一九四八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是一个有远大目标的文件,因为它期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之间变得更加密切,各国之间更加相互依赖,各国之间有更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交流,并有必要使人权成为国际社会的组成部分。我们强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无论我们在哪里,无论我们个子高低、贫富、男女,也无论我们是在穷国还是富国。我们人人有权享有同等的尊严,我们人人有权免于饥饿,我们人人有权拥有生存的机会。总的来说,世界正缓慢地实现这些目标。(完)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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