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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华爆炸案牵出案外案 穆某诬告他人被判刑

2003年06月19日 18:07

  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年2月5日制造北大清华爆炸案的黄犯已被判刑,而此案并未终结。由这起案件引发的“案外案”今天上午在西城法院宣判。曾“五进宫”的穆福利因诬告他人策划北大清华爆炸案,以诬告陷害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穆福利今年36岁,他的一生可谓劣迹累累。14岁时就因诈骗被管教3年,后因不服管教被延长管教1年。此后,穆福利又分别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因盗窃、诈骗被三次判刑。2002年底,穆福利假意称愿意帮姜某找工作,从而取得姜某信任,并住进姜某家中。但穆福利对找工作一事一拖再拖,姜某对他产生怀疑,便想让他搬走。因为穆福利赖着不走,姜某就让朋友葛某轰走他,穆福利由此与葛某产生矛盾,并伺机报复葛某。

  今年2月5日,北大清华发生爆炸事件,穆福利认为良机已到,他于2月18日用手机分别向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缉毒支队、燕山分局和海淀分局东升乡派出所报案,诬陷葛某伙同他人有重大贩毒、贩枪和杀人行为,并声称“清华爆炸案是葛某策划的,是他指使一名新疆人在清华大学搞的爆炸,清华大学一名40岁的女教师与葛某是同伙”,使公安机关出警多次,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此外,穆福利还于今年1月至2月间,谎称自己在海关工作,以为他人找工作为名,先后骗取他人钱财8000元。(杨昌平左海东肖志勇)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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