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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片面强调“经营城市”会出现负面作用

2003年06月25日 19:06

  中新网6月25日电 一些政府官员和学者近年来提出“经营城市”的主张。北京日报近日刊载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的文章提醒,切莫片面理解“经营城市”,凡事一旦强调过头,就会出现负面作用。

  “经营城市”的主张者,针对一些城市尤其是地方一些城市没有自己的风格、卫生状况不佳、城市中心建有工厂、污染严重、绿地面积过少、城市建筑风格和外景不协调、道路交通混乱等状况,认为城市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十分经营”,主张要有经营城市的意识,对此进行改观。

  周天勇认为,经营城市这一思路无可非议,其出发点当然也是好的。但作者指出,要防止片面强调这一思路而可能产生的一些负面作用——

  一,片面强调政府经营城市与中共十六大要求建立公共服务和管理型的政府理念相矛盾。政府经营城市,容易让城市政府形成哪里有钱可赚、怎样才能赚钱和千方百计赚钱的意识。政府如果在自己的理念中有这种赚钱的意识,则会在它的工作、条例、政策执行等等中,凡事就会以有没有钱、能赚多少钱为准。政府如果是这样经营城市,则与商人没有什么两样,就谈不上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了。

  二,片面强调政府经营城市则会与民争利,甚至会损害于民。经营城市,铺草种树、修路挖河没有钱,要向企业和居民摊派;要整顿市容、拓宽街道、建设现代化建筑,于是一些原有的小店小铺,要关门停业;特别是一些城市扩建、改造,开发商品房,有的地方要修路,征用农民的土地,拆迁居民的房屋,不能合理补偿,有的补偿款层层被截留,到农民手中没有几个钱,农民没有地了,成了无业游民。如果这样经营城市,城市政府则会成为“见利就上”的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的方向转变,也将更加困难。

  三,片面强调政府经营城市会造成政府各部门乱收费的局面。一旦城市政府各部门都有了经营的意识,则会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设置审批事项、制定收费项目,想方设法收费,谋取利益。本来政府的各部门没强调经营意识,还难以制止它们的乱收费。如果再强化城市各政府部门的经营意识,那么,企业和居民要交的费用可能会更多。

  四,片面强调经营城市往往会导致城市土地的炒买炒卖,土地收益流失,地价形成泡沫。经营城市,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营土地。但是,以政府为主体经营土地,或者政府片面提倡经营土地,则会形成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城市政府往往从农民手中低价将土地征用过来,然后高价倒卖给开发商,财政和政府的一些部门从中得利;或者低价出让给开发商,地价之差带来的巨大利益由开发商获得。二是经营城市,往往是一些土地由开发商倒来倒去,最后用地和住房的企业和居民,感觉地价和房价太高,阻碍了土地的开发,增加了用地和住房企业及居民的成本。三是一些开发商买地是为了以后能倒出一个好价钱,但是一旦价格太高,卖出困难,开发商又无力再投资开发,则会形成“两烂”:即给城市形成大量的烂尾工程,给银行形成大量的烂账坏账。

  五,城市的竞争力主要来自于城市的企业数量和质量,而不能主要依靠经营城市。片面地强调经营城市,可能使一些城市的领导忙于土地经营、修广场、改造街道、整顿交通、铺草种树等等。如果注意力重点只放在经营城市上,则可能会顾此失彼。特别是,一些城市会因经营城市而做表面文章,草地和树多了,建筑现代化了,交通方便了,晚上灯亮了,广场修起来了,但是居民可能会望着美好的城市而兴叹:我们上哪里去经商、到哪里去就业呢?

  作者建议,将经营城市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更重要的是,要按照中共十六大精神,强化城市政府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财政的意识和职能,切实在增加企业、扩大就业、保障社会等方面多做实事。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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