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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为帮助大学生就业而采取的政策一览

2003年06月27日 09:45

  南京: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包分配”

  南京市今年十分重视南京籍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对父母失业、家庭特困的毕业生,市里将按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实行指令性计划安置,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责任有义务接收安置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市毕分办将结合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毕业生情况,下达指令性就业计划。

  新疆:大学生外地就业不再交“出疆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今年起取消已经实行了13年的新疆大学生到外地就业必须交纳“出疆费”的规定。今后对博士后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可直接授予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可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凡志愿到新疆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的急需或紧缺专业的区外毕业生,可在新疆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甘肃:救助贫困毕业生

  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多项措施,积极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这些措施包括实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奖励政策和引进外省生源毕业生来甘肃就业安家补贴政策;对半年以上未能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生源所在地要办理失业登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给予一定的报酬;对因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

  北京:公开引进京外生源

  今年北京市首次公布了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及专业名单,包括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8所普通高等院校26类专业,涉及经济学、土建、电子信息、临床医学及师范类的数学、英语、中文、物理、美术等。北京市规定,用人单位要在上述高校及专业中引进和挑选毕业生,但研究生、双学士和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厦门:随时审批本科毕业生落户

  今年厦门将向全国毕业生敞开大门,对于院校及专业不做具体规定。对于本科毕业生,不论本地生源或外地生源,应届生或往届生,一经单位接收,即予审批落户,审批时间也不受限制。

  天津:大学生择业期延长2年

  天津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其中包括将毕业生的择业期延长2年,对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和档案可以暂存在学校或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并免收档案保管服务费。这期间,学校仍要积极推荐,帮助其尽快就业。(据人民日报)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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