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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4亿巨额财经弊案 台前“财长”李庸三求刑7年

2003年06月27日 10:04

  中新网6月27日电 台湾前“财长”李庸三由于涉嫌财经弊案,遭到检调单位求刑7年。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在台湾轰动一时的台东知本富野饭店超贷弊案中,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台北“地检署”26日侦结,依图利、收贿、伪造文书等罪名起诉包括李庸三在内的29人。李庸三则遭求刑7年。

  被起诉的29人中,据称有不少是台湾财经和金融界的重量级人马,包括担任“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召委”的洪性荣、前农业银行副总经理黄清吉、李庸三、前农银总经理陈文林、经理林宜村、大通建筑总经理锺克信、万泰银行董事长许胜发、“央票”总经理陈冠纶等等。

  检方指出,杰广建设等业者涉嫌利用洪性荣担任“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召委”的时机,向农银、“中信局”、侨银负责人李庸三、彭淮南、戴立宁等人关说,争取联贷新台币13.5亿元的建筑融资。事后再向农银、万泰银行联贷6.5亿装潢融资,总计高达34亿元,形成巨额呆帐。

  据报道,该弊案是历经8个月的调查,讯问人次近500次,分析证物卷宗近800件,并讯问过李庸三、彭淮南、戴立宁、梁成金、陈木在、蔡茂昌等多名台湾“财经首长”、金融行库董事长,创台湾有史以来,检调人员讯问最多财经、行库首长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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