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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容制度废止中受惠 农民离国民待遇又近一步

2003年06月30日 09:10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联系电话:68994602)

  旧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和《救助管理办法》出台的最大受益对象并非流浪乞讨人员,而是广大中国农民,这将会对中国社会产生意义深远的影响

  文/李耀军

  “如果《救助管理办法》能够得到完全的推行,将是50年来中国社会最深刻的变革之一,它对农民的意义不下于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来中国除了富人与穷人的区别,将不会有人为政策原因导致的贱民产生。”6月22日《救助管理办法》全文公布之后,长期关注农民命运的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发出如上感慨。

  《救助管理办法》给了农民希望

  “《救助管理办法》是一个进步,它保障了流动人口的人身自由,但仍然不够,流动人口的居住权、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还没有完全得到保障。农民的工资从1996年到现在实质上呈下降趋势,原因就在于歧视性政策,农民的权益在管理制度和法律上得不到保障。”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春光说。

  户籍制度被认为是农民获得国民待遇的最大障碍,专家们相信户籍制度将是社会改革的下一个目标,最终目标是使户籍制度逐步成为只具备单纯的统计作用的制度。

  民政部专家组成员、社会福利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对《救助管理办法》的社会福利作用寄予厚望:“新办法是《救济法》的一个雏形,也是农民取得国民待遇的一个新起点。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在社会救助这一块做到了待遇相同。这开了一个好头,而且历史不会就此止步,这是令人高兴的。”

  农民进城不会导致城市灾难

  据中国社科院数据统计,深圳有500多万流动人口,整个广东有3000多万,北京有325万,人口压力给中国发展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这是政府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齐彦认为如果完全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将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还有人表示,流动人口激增的压力,可能会给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灾难性打击。

  对《救助管理办法》实施可能产生的后果,秦晖认为中国的流动人口数量是巨大,但农民进城会造成城市灾难的说法不符合实际,因为中国的农民是理性的,如果他们在城市里找不到工作,就会转移或者回到乡下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同样认为不必为此担心,城市化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过程,而农民的选择是理性的,当一个地方的环境与生存条件下降以后,他们就会去另外一个地方,这是一个自然调节的过程。而且农民进城与城市秩序管理是不矛盾的,只要管理不以牺牲人身自由为代价。

  2001年石家庄放开了户口管制,当时就曾有人担心大量农民涌入,但这个局面并没有出现。根本原因是城市的生活成本太高了,农民目前没有实力久居城市。

  以下一组数据或许可以加强人们对城市容纳能力的信心:北京从1978年至今人口已经翻了一番,仍然很有发展空间;东京聚集了全日本1/10的人口,墨西哥城更是容纳了全国人口的1/3。

  身份甄别工程过分浩大

  民政部认为《救助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最大的难题是经费保障问题,而专家担心的则是权力部门的利益纠纷和政府政策的不统一。秦晖认为,贯彻《救助管理办法》将面临巨大的社会阻力,首先是权力部门的利益纠葛,其次是如果进城农民出现一些社会问题,政府会不会再退回原来的办法,还有一种阻力来自城市市民,他们实质上对流动人口持矛盾态度。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春光表示新办法实施以后,流动人口的后续问题会很多,他们的利益要求如果不能通过合法渠道体现出来,就会被迫转入地下,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而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齐彦则担心《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对接受救助人员的身份甄别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以中国流动人口的数量,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王齐彦建议实行完全的身份证制度,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得到该人全套的档案资料。“但是这个工程同样过分浩大了。”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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