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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停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过氧乙酸消毒剂

2003年07月03日 17:30

  中新网7月3日电 卫生部发出通知,停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过氧乙酸消毒剂。

  通知说,鉴于目前非典型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地市场消毒剂供应已经基本可以满足非典型肺炎消毒防护工作的需要,现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一元包装的过氧乙酸的审批。

  通知说,对于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批准的一元包装的过氧乙酸,允许其生产销售的有效期限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决定。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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