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七月九日电(记者莫成雄)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涉嫌受贿和包养情妇,日前被开除中共党籍和政府公职。
马招德一九四七年出生于马来西亚一个华侨家庭,福建闽清县人,中专文化程度。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00二年十月任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五十六岁的马招德一案告破,在海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掀起了一场“廉政风暴”,仅有十八个市县的海南省就有八个市县的工商局负责人因马招德案被拉下马。
据中共海南省纪委通报称,经查,马招德主要违纪违法问题有:一是利用积务之便,收受贿赂。马招德在担任定安县委书记、县长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万宁工商局原局长叶某某、屯昌工商局原局长吴某某、琼海个体老板许某等十一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六十三点四万元、美金一万元、港币一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
二是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马招德精神颓废,迷恋女色,生活作风堕落。在担任三亚市副市长和定安县委书记、县长期间,多次与三亚某酒店小姐徐某某发生性关系,先后送给徐某某人民币共计三十八万元。
对于马招德涉嫌受贿案,海南省司法机关已依法进行查处。据悉,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已于六月二十七日在开庭审理,但当天没有宣布一审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