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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妮》案后续:王志文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2003年07月24日 09:38

  中新网7月24日电 近一个月来,围绕影片《芬妮的微笑》发生的一起诉讼案件受到了极大关注。

  据《精品购物指南》今天报道,该案被告方王志文代理律师童明友近日透露,王志文已经就案件管辖权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出异议,海淀法院已经就异议开庭审理完毕,双方都在等待审理结果。

  自从《芬妮的微笑》投资人向海淀法院提请诉讼以来,王志文方面对媒体表态中有两点非常明确而且特别。首先,表明著名制片人王浙滨(而非原告金通公司)才是他们真正对手,其次,在对原告选择法院这一问题的解释上,指责原告在撒谎。在王志文提出管辖权异议前,原告对选择法院曾经做过解释。最初,原告表示由于双方合同“是在海淀区签订”,在王志文方向媒体指出“原告解释是对公众撒谎”后,原告又改称海淀区“是合同的履行地”,对这一说法,王志文方明确表示“原告欺骗了法院”,选择法院的实际原因是王浙滨以往拍摄影片时曾在该法院深入生活较长时期。但王志文方同时也说,“可能不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接受原告选择的法院审判”。

  最终,王志文还是提出了异议,虽然他的律师没有说明这样做的理由,但是王志文的目的还是非常明显,希望案件能够摆脱王浙滨的影响,在对双方都公正平等的基础上依法进行。

  从目前案件双方都一反常态没有对外披露管辖异议信息这一点看来,双方都特别关注本次诉讼动作的后果。(刘璇)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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