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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钞清点”“大额取现”收费 京报评银行服务

2003年07月27日 12:22

  中新网7月27日电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草稿)公布,有关银行服务收费的话题,再次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今天的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从消费者角度看银行服务收费。

  文章说,《细则》中与个人储户直接相关的规定,主要是“零钞清点”和“大额取现”两项。而从目前公布的规则看,新规定对绝大多数储户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很难设想有谁会拿着500张(枚)以上的毛票、硬币去银行存款,一般人也很少有必要一次从银行提取5万元以上的现钞。

  但也不排除对某些特殊人群的影响。比如“零钞清点”的收费规定,对那些从事存车、卖报等散碎生意的人,就可能成为负担。每500张1元面值以下的零钞收费5元,意味着收费比例不低于1%,对于小本生意来说,已经是不小的比例。此外,由于信用卡、个人支票等工具尚不够普及,大宗现金也还没有彻底完成其“历史使命”。而如果取10万元钱就得交1000元“过手费”,虽然比例不高于1%,但其数字本身,肯定还是让人心疼。类似的情况虽属个别,但银监会在银行内部下发《细则》的同时,最好也向社会做出相应的解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猜测。

  文章认为,其实误解和猜测已经发生。网上相关消息后面的读者评论中,绝大多数的发言者,都对《细则》持强烈的批评态度。虽然过于情绪化的方式并不足取,但群众的情绪已经是客观存在,对银行和决策部门的形象,已经构成负面影响。而且误解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说明不够,因此责任也主要在银行和银监会方面。

  比如有媒体转述银行业内人士和专家的意见,认为服务收费的依据,是银行为储户提供服务付出了成本,应该收取相应费用。但是,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存取款业务究竟是交易行为,还是银行对储户提供服务,双方一向有不同的理解,对“点钞费”该不该收,也就有不同的意见。对此,银行和管理部门有必要予以解释和澄清。再如,媒体转述的“非官方”意见中,服务收费的另一条理由是,由于大量死户、小户及不能产生收益的交易———如“零钞清点”的存在,使银行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造成经营困难,而收费服务则有利于扭转现状。银行的窘境是大家都知道的,改变金融系统的现状对中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也被反复地宣传,有责任感的公民都愿意为此出一份力。但前提是银行和主管部门最好能给大家大致算一笔账,比如究竟有多少死户、小户,它们究竟占用了银行多少资源;“零钞清点”之类的工作又占用了多少人力、物力,造成了多大的成本。如果改为收费服务,可能为银行改善经营状况做出多少贡献?

  文章说,这笔账算起来当然是非常困难,但是既然《细则》已经出台,一定还是有了相应的依据。如果这套依据确有道理,那么拿出来告知公众,就应该有利于大家对《细则》的理解和接受。

  文章指出,从道理上说,银行是企业,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中,企业做什么决策都行,怎么做都行,消费者以选择权发言,其余的都不必多说。但既然《细则》是银监会定的,对所有商业银行都有约束力,于是就有了公共决策的意味,就应该在决策的背景、思路、依据、目的、效果方面,对公众有所交代。如果在《细则》公布的同时,上述疑问就有官方的权威说明,也就不会造成现在这种媒体各寻渠道、做各种不能作数而又语焉不详的猜测和诠释,弄得大家一头雾水,即使想给《细则》草案提点意见,也只能是没有依据地乱嚷一通。(张天蔚)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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