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明年实施新水价办法 居民用水将"水涨价高"

2003年07月31日 11:44

2004年起供水价格纳入商品价格范畴。张和平 摄

  中新社北京七月三十日电(记者王永志)记者今日从中国国家改革发展委获悉,中国新的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将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该法突出地确立了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属性,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将水利工程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模式。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水利部日前联合发布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员称,《水价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用水。

  《水价办法》规范了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以及核价的原则和方法,明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要求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和季节浮动水价制度,逐步推广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

  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会尤为突出。近来,深圳、山东、北京等地水价均有提高。分析人士指出,在确立供水商品属性后,居民用水将会“水涨价高”。

  为减轻农民水费负担,国家根据农业用水的特殊性,规定农业用水价格不计税收和利润。完

 
编辑:张明

相关报道:水利部:中国明年将施行新的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003-07-24 09:05:48)
          中国水价改革:明年起供水价格纳入商品价格范畴 (2003-07-23 18:50:11)
  打印稿件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